陳吉仲 行政院農委會主任委員 防檢局在8/28發佈了修正預告,內容為「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許多人誤解這是要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我要跟大家說,這是完全不對的。   預告中牛的部分其實早在2012年就已經納入,這次只有新增豬的部分。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動物用藥必須經過中央核准發給許可證,才能在國內使用,而從2012年開放萊牛到現在,萊克多巴胺在國內沒有任何許可證,往後我們也不會核准任何申請,因此國內不可能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   由於萊克多巴胺在臺灣是禁止使用的藥品,依法不得檢出,因此要先將牛豬排除,衛福部才能按照國際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換句話說,這個修正只是作為衛福部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的前置作業,和是否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完全無關。這和2012年開放萊牛時的程序完全一樣。   往後我們將要求包括超市、大賣場、餐廳、便當店、小吃店、傳統市場、攤販......等等所有的消費通路,不論是生鮮、加工或是餐飲食品,都必須強制標示進口肉品的產地來源國,消費者只要認明選購國產臺灣豬肉,就保證絕對是100%不使用萊克多巴胺的高品質豬肉。 https://www.facebook.com/519374705219999/posts/910819709408828/?extid=X8eKRK2MVQOBD2WA&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