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安大家~
好久不見
小編最近太少出現了
現在來惡補一下進度吧

--------------------(分隔回來了)-----------------------
最近財政部新增、調整了幾項施政內容
先來說說跟日常生活比較貼近的兩項內容 !

考量111年度疫情持續嚴峻且本土確診病例大幅增加,賡續適度調增111年度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費用率如下:
一、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之118.75%計算;又藥師之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之費用率,由94%提高為97%。上開「醫事人員」適用之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亦無適用條件限制。
二、非醫事人員:111年度收入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之112.5%計算。
----------------------

補充一下 :
法規名稱: 菸酒稅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第7條
菸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
二、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
三、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或每千支徵收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取其高者。
第 8 條
酒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
一、釀造酒類:
(一)啤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二十六元。
(二)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二、蒸餾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二點五元。
三、再製酒類: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二十者,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一百八十五元;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在百分之二十以下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四、料理酒: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九元。
五、其他酒類: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七元。
六、酒精:每公升徵收新臺幣十五元。
好啦 小編要去休息了😤
有問題一樣歡迎留言
大家下周一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