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日)13:05更新: 讓子彈飛真人版上映,爆料公社盜圖仔、Dcard東吳罵人仔要被法院認證囉! 我於8/24(四)18:49用匿名在爆料公社分享「在Ubereats買到全聯噁心物」 雖然是匿名,但是有留下可以認證我是當事人身分的證據: 「在Dcard附佐證資料的發文網址」 和 「Ubereats客服對當事人的名稱」, 以及「101位網友按爆和3位網友留言」,都可作證我爆料公社發文。(附影片、佐證圖) 但是,爆料公社身為網路社群媒體,明知當事人是吳姓民眾, 卻放任「莊世歆」盜用我的原始資料、竄改我的原始文章, ,於2023.08.26 12:39在爆料公社發文,甚至幫「莊世歆」宣傳發文, 目的是利用不實謠言,讓爆料公社網友怒罵和汙衊當事人。(附影片、佐證圖) 已諮詢律師,絕對不原諒爆料公社和盜圖仔「莊世歆」的行為,會讓他們被法院認證。 另外,有沒有好心人要告訴爆料公社網友,別再被盜圖仔「莊世歆」欺騙, 不然,繼續亂罵下去,罵到我頭上,可能會被法院認證喔。 接著,自稱像Ubereats一樣是電商,又稱和全聯工作過的東吳大學Dcard版友, 一下罵我是抹黑UE和全聯的奧客,一下嗆我無法提出任何當下就壞掉的證據, 一下造謠我用家裡壞掉商品要凹全聯,一下造謠我蔬果放7天才向衛生局檢舉, 不停幻想我是隔了7天才拍照存證,還造謠我情緒性發言說大家都是公關仔, 雖然律師要我別再上傳原始檔,避免被盜圖仔「莊世歆」拿去利用造謠, 但是既然您不看我對您的再三勸告,任憑自己幻想不停對我怒罵造謠, 那我就上傳部分檔案以證清白,即使道歉刪文,我也絕對不原諒您。 敢不分青紅皂白地亂罵,就要有被法院認證自己所作所為的準備。 結論,全聯中元節,到底是誰沒存好心,到底是誰在做壞事?! 就讓子彈繼續飛,我只是在走2014全聯吹哨者-張姓員工曾走過的路。 ————————————————————分隔線————————————————————— 8/24(四)18:00更新 先說不好意思,這幾天佔用Dcard版面,因為從購買日8/9到今天8/24下午前, Ubereats和全聯互相擺爛,只有我主動聯繫他們,卻被無視封鎖、關閉對話, 不得已下才請求大家的幫助。 8/24(四)下午,突然又收到Ubereats Sa開頭客服訊息, 願意「用Ubereats 點數退還發霉商品293元」(參照對話截圖), 即使不是,8/19(六)被Ubereats拒退後,詢問全聯6811楊姓客服所說, 願意「用信用卡刷退整單1603元補償我」(參照錄音檔對話), 換句話說,Ubereats坑了全聯窗口8/17(四)就要補償我的1310元, 剩下的293元,還強迫我繼續在Ubereats 消費才能取回退款。 這些都我忍了,因為開始有疑似公關留言,質疑是否多次退款?像好市多的奧客一樣? 所有的證據可以證明,上一次的反映問題,在6月在全聯不同分店, 因為全聯挑貨員 和 Ubereats外送員都沒清點商品,導致商品短缺而反映問題。 請問消保法有規定,2個月前會員反映問題,2個月後就應該被Ubereats列入拒退黑名單嗎? 請問8/17(四)全聯窗口已要退款1603元,8/19(六)對話錄音有證明, Ubereats可以在8/24(四)任意剋扣1310元,只退會員293元的點數嗎? 所有的證據可以向Dcard板友證明,到底是誰才是壞事做盡的那個,公道自在人心。 最後,感謝所有觀看的大家,Dcard是個溫暖的地方😊 ——————————————————分隔線—————————————————— 8/9(三)用Ubereats向全聯鳳山頂豐店買3袋洋蔥、4袋芭樂,發現食材上有發霉和損傷。 8/15(二)在消保法規定期限內,告知鳳山頂豐店黃主管,其表示會再聯繫後續處理。 8/16(三)沒收到黃主管聯繫,告知全聯總公司6805何客服,其表示總公司會處理,若8/18(五)前未處裡再來電。 8/18(五)沒收到聯繫,致電總公司,6815林客服說8/17(四)全聯後端已請Ubereats處理退費,若8/19(六)前未處理再來電。 8/19(六)沒收到退款,詢問Ubereats,Yong姓客服說因為6月有反映全聯高雄別間分店少給商品,所以拒退8月發霉食品,並給予建議「不爽不要買」 ,再問客服「商品短少或品質發霉是全聯挑貨員未做好」,建議顧客「不爽不要買」不符合消保法和會員條款,,直接被Tay姓客服強制關閉對話。 後來致電全聯總公司,向6811楊客服確認「全聯真的有處理並聯繫Ubereats嗎?」, 其表示總公司會處理,若8/21(一)前未處裡再來電,這時才發現被信任會處理的全聯和Ubereats耍了。 8/22(二)全聯和Ubereats持續神隱不連絡拒賠。 本人不自殺聲明 本人爆料目的是為了提醒全臺灣民眾買全聯注意食品安全,以及訂Ubereats注意理賠合法性, 但為了避免成為下一個被霸凌肉搜的對象,本篇所有證據資料均有個資保護, 如果本人個資外流,我覺得應是當初因為信任會處理而主動給予聯絡資料的全聯和Ubereats做的公關手段, 最後為了證明我不是單一個案,蒐集2014~2023全聯被爆料販賣過期商品的他人案件: 2014.10 全聯新莊西盛店離職張姓員工與新北議員,在記者會上公布全聯過期生鮮改標再賣的證據, 新北衛生局到店稽查發現儲藏櫃內30盒過期品,全聯多次回應「查無此事、分店個別行為、員工報復」, 最後全聯林姓董事長出面喊話「沒有誠信就退出市場、10萬鼓勵員工內檢舉、開除造假員工、賠償消費者3~5倍」。 2018.08 R民眾在全聯實體店買到過期一年的醬料,全聯打工仔隨性回應「怎麼可能?!前幾天才稽查耶」 2023.02 林姓民眾過年期間到全聯實體店發現「過期麻辣水餃」,提醒員工注意,間隔幾天再去,又發現「過期臭豆腐」。 2023.04 高姓民眾在Ubereats向全聯八德介壽店買兒童奶粉,發現孩子吃到「過期一年奶粉」, 全聯回應「商品不是來自全聯拒賠」,Ubereats回應「超過48小時拒賠」,桃園衛生局回應「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直到民眾爆料後,全聯才聯繫Ubereats退費。 總結 Ubereats應該都點得到,點得到全聯發霉的食品,點得到Ubereats客服關閉對話。 但是,點得到政府官僚把關臺灣人民的健康嗎?點得到全聯林董事長兌現2014的承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