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警局來的電話 警方問我是不是有在dcard一篇文中提到 :「女的很瘋,男的也是垃圾」 但警方說那篇文已刪掉,而這個男的向我提告妨害名譽,因此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 我那時有印象我之前有看過那篇文沒錯 可是我不會在網路上發表不當的內容 但當下我也沒有證據可以解釋,所以就親自去警局一趟了解情況。 到了警局後,聯絡我的偵查佐給我看了那篇文章留言截圖的影印稿,dcard確實將 B13:「女的很瘋,男的也是垃圾」這則留言的人寫我,還把我的個資顯示出來,我的校名、電話、姓名都被公開出來然後被這位男生提告⋯ 但警方提供給我看的資料上,B13的校名顯示「銘傳大學」,而我是「文藻大學」,我也從未就讀過銘傳大學,代表那個根本不是我留的言啊 為什麼因為Dcard的疏失,我沒有做錯什麼,我的個資就莫名其妙被公開了,還要花時間去做筆錄、承受精神上的不安,是不是以後在dcard上發表正當言論的人,也可能跟我一樣會被提告、個資被公開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我覺得真的很瞎⋯ 為什麼會遇到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