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5年8月份剛在印尼辦完婚禮
印尼傳統婚禮的搶雞儀式
一隻烤雞或炸雞,由新郎新娘各執一邊,在司儀的指令下一起用力撕開。
誰撕下的部位越大,代表那個人在婚後的「財運」會越旺,也象徵著未來這段婚姻的「主導權」或「福氣」。
前言
1.我跟女友是自由戀愛兩年
我們找印尼的代理人是處理文件翻譯、跑TETO交件(下面會說明),代辦費印尼盾一千七百萬(2025年)
2.我老婆護照生日有偽造,代辦費比起護照正常的人多印尼盾兩百萬
3.我老婆去印尼法院自首(更正護照)等開庭到取得判決書約一個月
4.《印尼婚姻法》規定夫妻結婚需信奉相同宗教
穆斯林:由KUA (發音唸卡巫阿,Kantor Urusan Agama)宗教事務所負責
非穆斯林:由民事登記處(Disdukcapil)負責
5.在印尼辦理文件證明或結婚面談時,並非一律前往雅加達的代表處,而是必須根據印尼配偶的戶籍所在地(省份),向具有轄區管轄權的辦事處遞件。
目前台灣在印尼設有兩個館處,其領務轄區劃分如下:
駐泗水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 (TETO Surabaya)
若印尼配偶的戶籍地位於以下東印尼地區,須向泗水辦事處申請:
東爪哇省 (East Java / Jawa Timur)
蘇拉威西島 (Sulawesi,包含南、北、中、東南及西蘇拉威西)
峇里島 (Bali)
龍目島 (Lombok / 西努沙登加拉省)
摩鹿加群島 (Maluku)
巴布亞地區 (Papua)
東印度尼西亞群島其餘地區
駐雅加達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TETO Jakarta),俗稱台辦處(TETO 發音唸爹斗)
英文全名: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Jakarta, Indonesia
印尼文全名:Kantor Dagang dan Ekonomi Taipei (KDET)
若戶籍地位於以下地區(主要為西印尼),則由雅加達代表處管轄:
雅加達特區 (DKI Jakarta)
西爪哇省 (West Java)、中爪哇省 (Central Java)、萬丹省 (Banten)
蘇門答臘島 (Sumatera) 全境
加里曼丹島 (Kalimantan) 全境
兼理東帝汶 (East Timor)
6.印尼配偶要準備的文件有:國中、高中畢業證書、KTP(身分證)、Kartu Keluarga(戶口名簿)、單身證明、出生證明、警察紀錄證明書SKCK (Surat Keterangan Catatan Kepolisian) 就是良民證
2025年
6/8 台北101拍婚紗照12,000元(非必要,只是紀念)
6/14 桃園市大園區的清真寺繳2,000元,免上課拿皈依(入教)證書
之後帶去KUA(印尼宗教事務所)
7/1 戶政事務所辦中文戶籍謄本(全戶+不省略記事)5份75元
公證人事務所辦中文單身證明3份共500元
外交部驗證規費3份共1,200元,代送外交部人工費600元
警察局辦中英文良民證100元
7/4 護照、身分證、良民證以上影印,連同單身證明正本
去郵局寄普通航空掛號函件到印尼雅加達給代理人
他會拿去台辦處再驗證一次,翻譯印尼文之後寄給我老婆家
(10個工作天,7/19代理人收到,普通的很慢,建議你們寄快遞)
7/25 印尼女友搭飛機回印尼(結束台灣工作)
8/8 我搭飛機去印尼女友家(簽證30天住滿)
8/12 我去當地警察局做外國人安全申報,去KUA預約結婚
8/20 在女朋友家舉行結婚儀式,由KUA官員主持
婚約宣誓,必須唸得清楚無錯。
上半段是KUA宣告將女方嫁給你;下半段是你答應並接受這門婚姻
幾天後我跟我老婆去法院更正護照,法院離他家40公里,法院處理效率很慢,我老婆前後去法院三、四次。
9/6 我回台灣
10/1 老婆終於收到法院判決書
10/2 老婆寄結婚面談申請書跟全部資料給代理人
10/7 代理人收到信,說我的戶籍謄本跟良民證過期,要重新申請寄給他
10/9 辦戶籍謄本、良民證,郵局寄普通航空掛號函件給代理人
(10/10~10/12雙十節連假)
10/24 代理人收到信
10/27 代理人去TETO交申請表,TETO排定面談日期11/28
11/27 我搭飛機去雅加達
11/28 代理人要我們早上9點去TETO,上12樓,等到10點40分左右
面試官叫我老婆進去房間面談,11點出來換我進去,20分面談結束
12/1 TETO通知補件:法院判決書中譯本,以及函查:TETO寫信給KUA,要查我老婆的婚前
單身證明、結婚證書、國中畢業證書
函查其實我們不用管,等以上單位回信給TETO就好
但是印尼人辦事效率低,所以我老婆去以上單位確認他們都有回信。
12/10 代理人完成法院判決書中譯本,共19頁,每頁印尼盾225,000
共印尼盾4,275,000(約台幣8千元),代理人送件給TETO
12/30 代理人通知我們結婚面談已通過,會寄資料給我
並通知我老婆週一下午一點半去TETO上課(關於台灣就業)
2026年
1/2 我收到國際快遞郵件
1/5 我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換新身分證,配偶欄有我老婆中文名字
去桃園移民署寫外國人申請不予(縮短)禁止入國管制申請書
買新台幣29元回郵信封,承辦人員說兩週到四週公文會寄給我
因為申請資格我們都沒有符合(1.有生小孩。 2.結婚滿四年。)
他還是幫我送申請表,他說依照法律規定,我老婆有偽造護照
會禁止入國十年,實際的解除管制時間要看公文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