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對象都是時間自由的老闆,我也不差錢不需要上班,平常收收房租想出國隨時說走就走。 去年遇到了一個外國人,一時貪新鮮墜入愛河,隻身跑來他的國家也沒考慮太多,結果他每天工作11小時,在西方國家也沒事幹,除了跟他吃晚餐以外的時間,我都是自己一個人在無語問蒼天。 他為了繳房貸跟學貸工時很長,我也沒傻到交往半年多就幫他還。但每天看他下班後吃個飯就累攤的樣子,不禁感嘆以前在台灣走跳時的多采多姿,卻莫名其妙被我放棄了。 要我去找工作打發時間嗎?說真的那些薪水我看不上,而且在家躺的好好的幹嘛去上班看人臉色。變成一個死循環,日子過得比鄉下退休老人還乏味。 我覺得答應走進一段關係是有責任的,他沒做錯什麼事情我也不好隨便分手為了回台灣享樂。他來過,但因語言不通、生活圈及工作不好請假的關係,搬來台灣的機率微乎其微。 也別說什麼我可以拿身份,我本來就有藍色護照啦! 只能說談戀愛真的要找門當戶對的,像我這種自由自在的就不該找個上班族,變成我要一直配合對方的時間。以前很天真的以為,兩個人相愛沒什麼不能克服,但生活就是很實際,還在評估這個選擇到底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