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瑪瑙斯之前,我對它的印象, 是一座位在亞馬遜雨林正中央的城市。 除了腦中閃過電影《大蟒蛇:血蘭花》那種專門嚇小朋友的畫面外, 我猜, 大概就是一座像浴室剛洗完澡、蒸汽瀰漫的城市——濕度 99%,氣溫 40°C。 一落地才發現,其實也沒有想像中那麼誇張。 跟台灣一樣熱、也一樣濕, 反而有種回到家鄉的熟悉感。 然後,意外地就在這裡待了整整一年,從未離開。 公司安排的宿舍,是一座豪華別墅社區, 由 11 棟高樓、3 座游泳池、多座籃球場和健身房組成。 對一個鄉下小孩來說, 這大概是人生住過最高級的地方。 更令人意外的是, 這裡幾乎沒有蚊子,也沒有什麼莫名其妙的小蟲。 再配上一年四季幾乎恆定的氣候, 每天晚上都能到豪華泳池泡泡水, 日子過得不要太舒服。 天空偶爾飛過幾隻金剛鸚鵡, 號稱貫穿別墅的那條河,還有鱷魚不時爬上岸來騷擾, 感覺就像住進了一座大型動物園。 我倒也沒在怕。 假日照樣衝去亞馬遜河上的水上酒吧, 和食人魚共游, 在這片被稱作人間最後一塊淨土的地方, 大口吸著森林的芬多精, 也開啟了一段至今仍覺得不可思議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