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有點不知道現在要怎麼去處理要回手機這件事
起因是當初我有一台手機是之前用的現在用不到
前男友那時候提的說可以賣給他們家 我說可以(但那時並沒有明確說要買 只是再看看)
四月底時前男友回家前要求我把手機格式化並要帶回家 那時因為還是男女朋友處於信任狀態 好心讓他先把手機拿走還沒給我錢 並口頭說要賣他們多少錢再跟他說
過了幾天我傳訊息說賣三千五就好 對方表示用不到了要歸還給我 只是是用打電話的方式
因為我跟他是異地 並不能馬上歸還 所以當初是說等下一次見面再還 結果下次見面六月的時候說忘記拿了要等下次…
後面七月初分手了之後有明確拜託他寄出手機 他是說有請媽媽幫忙寄 不過已經一個禮拜多了並沒有收到 我大前天又再次詢問並且說沒收到改成用轉帳的方式 因為等太久了真的不想等了…
結果到今天他都不讀不回
那台二手手機應該可以賣四五千 我跟他說賣他三千已經沒多要了也不是跟他要幾萬 不知道為什麼還個東西可以還成這樣
他是職業海軍 知道他電話家裡地址營區 有先問ai該怎麼做(ai是說先傳簡訊做最后的通牒 沒有回應就打1985跟報警告他)
想問問還有沒有什麼做法可以拿回來 畢竟這台手機是我爸爸買給我的我覺得不能就這樣算了
❤ 1💬 1 則留言
留言 1
B1
運動癡07/21 13:51
❤ 1
他是職業海軍,最怕「刑事案件」與「軍紀考核」。不讀不回只是在測試你的底線,拿不出單號就是沒寄。
用簡訊傳送:「限你48小時內(X月X日前)提供手機寄送單號,或匯款 3,500 元至指定帳戶。逾期未收到,我將直接持對話紀錄與購買證明至派出所提告《刑法》侵占罪,並撥打 1985 及聯繫營區幹部舉報現役軍人涉案,絕不另行通知。」
到期未果,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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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 攜帶證明至派出所報案提告侵占,取得受案證明。
施壓: 打 1985 或直撥營區連長/輔導長室,說明現役軍人涉案。長官一施壓,他會立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