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經提出離職了,正在預告期20天,過程中的手上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也寫好交接單了,下週一就要開始用特休、補休、事假,這些假也通過了 剛剛長官就傳訊息說我還有4個請款未提出,要我把剩下的時間去把這些東西完成,其中兩項是原本我的交辦我已經告一段落,也寫上交接單了,另外兩項是多出來的交辦內容 我這週末只剩下一天的正常工作日與最後一天辦離職手續 求問我該怎麼處理剩下的工作 加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