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法 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廢除 以前就算寫了遺囑 說不給兄弟姊妹 他們還是可以主張遺產的六分之一 現在刪掉這條後 只要有立遺囑 財產想給誰就給誰 兄弟姊妹不能再來要 不過沒立遺囑的話 還是按照正常繼承程序走 現代很多家庭 成年後各過各的 原本那條確實有點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