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這名太太說得很直接,她想委託調查先生和第三者,希望取得更多證據。 談到一半,我們問她如果證據確認,下一步準備怎麼做。她沉默了一下,才說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自己這幾年收入不穩,也還沒想過離婚後住哪裡。 這時候才發現,她表面上問的是怎麼抓姦,真正卡住的卻是離婚後的生活。 證據當然重要,但如果沒有先整理財務、工作和居住安排,就算明天拿到完整資料,她也不一定敢做決定。 很多人不是放不下背叛的人,而是還沒準備好承擔改變。 如果知道另一半外遇,但目前經濟還不能獨立,你會先蒐證,還是先準備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