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提早20分到公司做打掃,向主管反應然後昨天就被副總叫去喝茶了。 副總說提早到公司是傳統/習慣,說有些現場的更早就到了,我是這20年來第一位提出質問的,表明說確實這樣不合勞基法,之後開始出招說公司給的福利勞基法定沒有規定要給,今天公司給我各種福利,員工旅遊(兩年一次然後是出國)/結婚紅包/開工紅包/住院慰問金/免費午餐(一般便當)/年終,然後開始說你看那個誰誰誰因為表現好就加薪,然後誰誰誰加薪加很多,說只要你做得好就會加新,還鼓勵員工互相問對方年終拿多少互相激勵,花里胡俏說了很多,感覺把自己包裝得很敢花錢。 要我想一下公司給的福利值得我去糾結那幾十分鐘嗎? 好像很有道理但我越發覺得有點不太對勁,但又說不太出來就是覺得很詭異。 我單純覺得我的工作時常被拉長了,而且提早來打掃一下子掃完就沒了,會有一段幾分鐘沒事幹,就很幹,而且沒辦法準時下班,我都已經提早一小時收拾了還可以被拖到下班時間,帶我的學長也不知道在幹嘛,每次收完都還有東西可以收,早到晚退這樣被拉長工時,越做越覺得母湯,這她媽奴性超高的。